桂建罰字〔2018〕36號
廣西正地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經查,2018年2月8日,你公司在玉林市首成•天悅商住小區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一起工人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據《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政府關于玉林市首成•天悅“2•8”一般事故調查結案的批復》(玉區政函〔2018〕45號),認定你公司存在以下行為:
一、聘請不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資格的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二、未認真落實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未認真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考核,未能及時發現特種作業人員不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資格,或者在發現問題后未及時處理。
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
我廳已于2018年11月6日向你公司送達《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處罰告知書》(編號:桂建罰告字〔2018〕40號),你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向我廳提交陳述、申辯材料或提出聽證要求。
依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和第二十八條的規定,我廳決定對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暫扣期間不得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承接新的工程業務,時間自2018年12月15日起計算。
請你公司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2日內,持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所有副本到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訴訟期間不停止本處罰決定的執行。
通訊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金湖北路58號廣西建設大廈2102室。
聯系人及電話:張祖盛,0771-2367201。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