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07]41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為貫徹2007年全區建設工作會議和全區建設工程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今年工作目標,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調研。現將調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內容
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監管信息系統管理,推行電子標書和計算機輔助評標使用情況;建設工程招標清單使用情況;評委評標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在國有資金投資的工程項目中對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評委的監管情況;工程擔保機制,項目代建情況,探討建立自治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具體工作細則;采用合理低價中標的項目中,實行差額履約制度情況,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紀案件(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串標、陪標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
二、調研時間和人員組成
調研時間為2007年5月中下旬,我廳共組成3個調研組。各組具體出發時間和人員名單由各組按分工另行通知。
三、調研方式
一是分別召開參與招投標活動各方主體(包括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的座談會;二是隨機與招標人、投標人、招標監督單位代表進行分別交談;三是對投訴、舉報案例進行分析研究。
四、各調研組完成工作調研后,要向我廳提交各組調研報告。我廳將在調研報告基礎上形成綜合分析調研報告。
請各市、縣做好此次調研工作。調研組人員均要遵守廉政紀律,輕車簡從。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