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274號
韋寧委員:
您在自治區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進一步降低我區城市內澇危害的建議”,由自治區政協辦公廳交由自治區水利廳、財政廳和我廳分別辦理。結合我廳職能,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通過“地面工程+地下設施”和“滲、蓄、滯、治”等方面來強化市政排水系統,降低城市內澇危害的建議,與近年來國家大力倡導的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相吻合,我們正在落實。
一、我區城市排水防澇工作基本情況
(一)做好城市專項規劃,有序推進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目前,全區各設區市已基本完成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和排水防澇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其中有9個設區市的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有12個設區市的排水防澇專項規劃已獲當地政府批準實施,其余城市正在根據上級規劃要求或專家意見修改報批。據統計,2018年我區共完成45個城市易澇點的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我區尚存城市易澇點71個,計劃在2019年消除36個,其余的于2020年底全部消除。
(二)加大制度建設,不斷提升城市內澇防治綜合能力。為了系統推進全區城市排水防澇工作,2016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內澇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辦電〔2016〕200號),要求至2020年,內澇防治水平明顯提高,實現中小雨不積水,大雨暴雨不發生嚴重內澇,特大暴雨時城市運轉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設區市建成區范圍內現有內澇點完全消除,新增內澇點發現一處消除一處的目標。我廳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文件精神,印發了《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方案》(桂建城〔2016〕24號),強調通過結合海綿城市建設理念來提升我區城市內澇防治綜合能力。同時,每年下發工作計劃,明確城市排水防澇和海綿城市建設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每年汛期前,我廳均組織各市城市建設管理部門開展相關檢查工作,要求各市嚴格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補短板工作,全面做好汛前排查和重點部位的檢查,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做好應急搶險準備,落實隱患應對措施;在每次臺風到來之前均及時發布預警通知,督促各市認真做好防范工作,確保安全度汛。
(三)加強技術指導,積極推廣海綿城市建設理念。我廳積極推廣海綿城市建設理念,督促各市按照“源頭減排、過程控制、系統治理”理念系統謀劃,因地制宜,灰色設施和綠色設施相結合,采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方法綜合施策,以提升城市排水防澇綜合能力;引導和督促各設區市按照自治區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全區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桂政辦發〔2016〕60號)要求,將海綿理念融入到城市建設當中;同時委托專業機構評估指導,充分發掘并利用我區良好的生態本底,科學開展海綿城市建設,實現削減洪峰的效果,減少城市內澇風險。目前,除賀州市外,其余13個設區市已初步形成海綿城市評估報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強化市政排水系統,降低城市內澇危害的建議對我廳工作開展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下一步,我廳將積極采納您的建議,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加強規劃建設監管力度。加強新區開發及舊區改造的規劃、環保審批,對新開發的地塊進行場地內水系和沖溝調查,做好相關區域的排水改造和疏通工作;規范工程建設施工行為,加大監管力度,對施工設計變更進行嚴格把關,嚴禁擅自改變原有道路的排水管網大小和走向,確保新建、改建后的道路排水設施配套完善;健全并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制度,確保工程建設質量,避免形成新的易澇點。
(二)加快排水防澇和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編制審批工作。督促尚未完成排水防澇或海綿城市專項規劃的城市加快編制和審批工作步伐,明確排水防澇總體思路,切實做好排水防澇工作總體布局。
(三)深入推廣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借助南寧市為國家海綿城市建設試點的契機,不斷總結適合我區的海綿城市建設經驗,保護和恢復降雨徑流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能力,共享海綿城市建設帶來的社會環境效益。
衷心感謝您對我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