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19]18號
柳州市龍建投資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你司關于柳州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中造價問題的函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旋挖樁成孔產生的泥漿需立即清運的,泥漿運輸工程量按成孔體積以“m3”計算;不需立即清運,而是在施工現場進行干化處理后再外運的,根據處理后泥漿的含水率現場簽證確認屬于土方還是淤泥,并執行土方或淤泥相應運輸定額,工程量亦按成孔體積以“m3”計算。
二、定額中的施工機械型號取定是按經濟合理的施工方案配置的,在執行定額過程中不因機械型號不同而調整。如定額中配置的機械無法實施,則需實際采用的機械現場測算并編制一次性補充定額。
三、本項目站臺部分執行建筑及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及費用定額,而非執行市政工程相應定額。
四、沉降觀測費用按市政費用定額相應費率執行,污染監測費用由參建各方協商解決。
五、本工程維護結構采用的雙重管高壓旋噴水泥樁、三重管高壓旋噴水泥樁執行市政定額。旋噴樁鉆孔遇卵石或巖層需引孔的,可執行《廣西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螺旋鉆機引孔定額子目。
六、在樁基施工過程中,處理溶洞、塌方、裂隙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等消耗量由建設各方根據施工現場實際發生量簽證計算。
七、地下車站圍護結構措施費計算執行市政工程費用定額中的 “軌道交通土建工程”費率標準,而非“市政綜合工程”費率標準。
八、來函問題中第16、21、26、29、30涉及的施工工藝在現行廣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中無相應定額執行,建議進行現場測算并編制一次性補充定額,作為計價依據。
九、其余來函問題需要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收集相關資料商定解決辦法,建議由參建各方在現行定額基礎上根據現場實際協商解決。
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