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電字〔2004〕26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市政公用局:
根據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供水管網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城〔2004〕95號)的要求,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4〕30號)精神,抓好國務院領導有關批示的落實,確保城市供水管網改造任務按期完成,建設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供水管網改造情況進行抽查。為了做好該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的市縣的供水管網改造情況的檢查。
二、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對城市供水管網改造項目的建設進度、工程質量以及已改造完成管線的效果進行全面的檢查與評估。主要包括:已改造完成的管線的長度、管材、投資來源及實際效果;在建工程進展情況和預計效果;擬建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各地級市對檢查的情況要形成書面材料,并于2004年6月30日前報建設廳城建處,以便匯總上報建設部。
四、自治區建設廳將于2004年6月28日至7月2日對各地的供水管網改造情況進行抽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