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字[2004]6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市政局、公用局:
現將建設部《關于做好“2004年全國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加強對城市節約用水宣傳周活動的組織領導,加大宣傳力度。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領導,統一組織,全面部署,認真安排好各項宣傳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增強全民節水意識。
二、要進一步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市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01]52號)的精神,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城市舊城供水管網改造的步伐,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的目標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和舊城供水管網改造的任務。
三、加大水價改革力度,建立完善、科學、合理的水價機制。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建設廳、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實施細則》,按照實施細則的要求與步驟,積極、穩妥地推進水價改革,發揮市場配置水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節水型的水價機制,實行階梯式水價,促進節約用水。
四、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節水工作的指導,從水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考慮,調整經濟結構,加快技術進步,加強規劃管理,深入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的創建工作,把節水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OO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