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鎮字[2005]2號
各市建委(建設局):
根據建設部建辦綜函[2004]71l號文件精神,2004年村鎮建設統計報表工作,仍按照原有的做法進行統計和上報。為做好2004年我區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4年村鎮建設統計范圍、統計口徑和統計內容等按現行《村鎮建設統計報表制度》的填報要求執行,并填報附表1、附表2、附表3。
二、2004年村鎮建設統計年報數據由各市建委(建設局)匯總填報。綜合匯總單位按規定的表式和要求將本市內所有村鎮的建設統計資料匯總。
三、各市建委(建設局)要通過計算機匯總數據,并認真審核匯總數據,通過報表的平衡關系式進行逐一檢查。
四、上報時間和方式:請各市于2005年2月底前將數據打印的紙報表及軟盤(上報盤和備份盤)各一份,或通過電子郵件 (E-M:jstczc702@163.com)上報我廳村鎮處。
五、我廳村鎮處聯系人:劉世前、黃敏麗 聯系電話:0771-2822573。
六、村鎮建設統計數據是政府制定政策和宏觀管理的重要依據。各市建委(建設局)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持統計機構和人員的相對穩定,確保工作的正常進行,按時保質完成統計任務。
附表:1、《村鎮建設規劃事業費統計年報》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
二00五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