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25〕10號
廣西大學、廣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你們關于廣西大學老舊小區改造(二期)工程總承包項目透水磚基層鋪設適用定額計價問題的咨詢函收悉。根據項目參建各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及在協調會上的意見,經研究,答復如下:
該項目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在實施過程中,生活區停車場及休閑廣場植草磚、透水磚鋪裝地面基層由“150厚C20混凝土基層”變更為“150厚6%水泥碎石穩定層基層”。根據合同專用條款第13.3.3.1條變更估價原則:“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該子目價格進行計算”的規定,“150厚C20混凝土基層”扣減費用應按承包人投標報價中相應子目單價乘以變更減少的工程量計算,無需套用定額。考慮該工程為較大規模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地面基層工程量大,且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對變更前的地面基層(150厚C20混凝土基層)按市政定額計價,因此變更后的地面基層(150厚6%水泥碎石穩定層基層)亦參照市政定額計價。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