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19]42號
柳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柳州市建筑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你們關于柳州市北部生態新區創業園一期B地塊B3-B7棟計價有關問題的函收悉。根據建設各方在協調會上的意見及提供的有關資料,經研究,答復如下:
該工程為鋼結構和預制混凝土組合的裝配式建筑,若因原設計深度不夠,須二次深化設計,且發包人為趕進度,要求承包人在二次深化設計前按原設計完成部分主體結構,再實施二次深化設計內容,造成工程變更,致使二次深化設計(內外墻板、鋼立柱、鋼牛腿)部分施工費用增加等情況屬實,則增加的費用可按經審定的專項施工方案、相關測算資料(經發包人、承包人、監理等簽認)及有關合同文件規定進行調整。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