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發〔2019〕1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試考務費有關事項的復函》(財稅〔2019〕58號)和《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改革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桂價費〔2016〕79號)要求,我廳對全區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收費標準進行了核定,現公布如下:
一、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收費由我廳直屬事業單位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培訓中心(廣西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統一向考生收取。
(一)客觀題科目考試收費每人每科75元。其中,考務費每人每科25元,用于組織命題、印制及運送試卷、組織閱卷、組織管理、考試軟件開發與維護、試卷保管與銷毀、外埠專家交通等費用支出;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用于組織報名、租用考試場地、聘請監考人員等組織考試必需的費用支出。
(二)主觀題科目考試收費每人每科80元。其中,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用于組織命題、印制及運送試卷、組織閱卷、組織管理、考試軟件開發與維護、試卷保管與銷毀、外埠專家交通等費用支出;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用于組織報名、租用考試場地、聘請監考人員等組織考試必需的費用支出。
二、上述收費標準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0月12日
相關鏈接:《關于公布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土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專業)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建發〔2019〕10號)政策解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