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造價函[2019]6號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南寧園博園項目一標段園林藝術館和清泉閣等有關計價問題的函收悉。根據建設各方在該工程協調會上發表的意見及提供的有關資料,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鋼結構使用格構柱支撐體系計價問題
該工程園林藝術館和清泉閣造型奇特,結構復雜,鋼結構吊裝需搭設的格構柱支撐體系可按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和合同約定及定額有關規定計算制作、安裝、拆除等有關費用,但殘值歸發包方所有。
二、大型履帶式吊車進出場費及行走道路計價問題
該工程園林藝術館和清泉閣鋼結構安裝需要大型履帶式吊車,若須從鄰近省(市)租用,可根據經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按定額有關規定或市場價計算進出場費、安拆費以及為配合大型履帶式吊車行走而修建的道路等費用。
三、二次運輸計價問題
因場內施工區域狹小,無法滿足現場材料堆放、構件拼裝等的要求,發包方指定了場外材料堆放地點,并由承包方進行場地平整等工作,二次搬運費可根據發包方、承包方和監理方三方確認構配件(或材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按定額有關規定或市場價計算。
四、焊縫超聲波探傷費用計價問題
若該工程招標工程量清單缺項且鋼結構構件相應綜合單價中無約定,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計算規范〉(GB50854~50862-2013)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第一冊 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 附錄F的“F.8.1 鋼構件需探傷(……焊縫超聲波探傷……),按第三冊 通用安裝工程相關項目編碼列項”的規定,應按漏項規定計價。
五、鋼結構構件運輸費用增加問題
該工程園林藝術館和清泉閣的鋼構件及格構柱等運輸工程量清單運距為10Km,若施工過程中需從外省構件廠制作運至工地安裝,須經發包方和(或)監理方審定,由此增加運輸增加費用應由發包方承擔,具體費用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解決。
六、鋁合金龍骨EPDM膠條等的計價問題
園林藝術館天幕陽光板龍骨采用鋁合金型材,原招標清單項目特征描述及原設計圖紙對鋁合金型材(龍骨)的品種及規格均有相應描述,但龍骨上EPDM膠條原招標設計圖紙僅有標示,無相應規格,且招標清單沒有相關描述,屬清單漏項,應按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2.1條的約定及定額有關規定計價。鋁合金壓蓋上的EPDM膠條,鋁合金壓蓋上的丁基膠條以及主龍骨與鋼支座之間的隔離橡膠墊片參照本條原則計價。
七、不銹鋼拉桿系統計價問題
實際施工圖紙中主龍骨間不銹鋼拉桿系統的連接方式與原招標圖紙不符,原招標清單項目特征描述發生變化,因此不銹鋼拉桿系統可按設計規定進行調整,但應扣除原投標報價中的相應費用。
八、防墜落系統的計價問題
防墜落系統在原招標清單中沒有相應清單項目,在實際施工圖紙中有該項工作內容并已由承包商付諸實施,屬清單漏項,應按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2.1條的約定及定額有關規定計價。
九、天幕避雷專用銅絞線計價問題
根據你公司提供的園林藝術館招投標清單(建筑工程),天幕避雷專用銅絞線沒有相應清單項目,若其他清單及合同無相關約定,應屬清單缺項,按該工程《施工合同》專用合同條款12.1條的約定及定額有關規定計價。
廣西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