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關于請求調整新型城鎮化示范縣建設項目的請示》(南建報〔2018〕17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賓陽縣新型城鎮化示范縣建設項目作如下調整:
(一)同意賓陽縣城、黎塘總體規劃修編和編制城西片區色彩控制性規劃內容調整為:中山公園片區、入城片區、信息片區、城東新區二期片區、城北片區、昆侖大道(城西片區)、中心城區、蘆圩工業集中區、炮龍文化廣場片區等9個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
(二)同意圣塘改造項目調整為:高鐵黎塘站站前廣場道路一期工程,投資估算3500萬元;建設內容為:道路、涵洞、排水、排污、照明、綠化及交通等工程。
(三)同意將縣城城東新區城東大道(城東新區二期段)道路建設工程分為城東大道一期和城東大道二期。其中,城東大道一期(湖景花園小區至賓蓮路段)道路建設工程保持不變;城東大道二期調整為賓陽縣東環路“美食街至黎塘轉盤”改擴建和臨鋪路、廣源路、西環路工業市場段、內東環路、政和路等6條道路“白改黑”項目。項目總投資估算金額調整為21038.38萬元;建設內容為:道路、涵洞、排水、排污、照明、綠化及交通等工程。
(四)同意將賓陽縣群眾藝術館估算投資額調整為12316.11萬元。
(五)同意將縣城賓蓮路段改造工程修改為縣城賓蓮路段(馬蘭轉盤至新廖村委段)改造工程;將縣城城東新區和賓路(城東新區二期段)道路建設工程修改為縣城城東新區和賓路(北高路口至新廖村段)道路建設工程,兩個子項項目投資額均不變。
二、請你委嚴格按照批復內容,督促有關部門加快推進項目建設,確保年內完成預定目標任務。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