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鎮〔2017〕134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局)、規劃局、文化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農業局、旅游委(局):
為進一步加強廣西傳統村落保護,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推進“美麗廣西”鄉村建設,參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印發的《傳統村落評價認定指標體系(試行)》(建村〔2012〕125號)的標準,在各市推薦上報的基礎上,經廣西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專家委員會評審認定,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旅游發展委(以下簡稱“自治區六部門”)決定將南寧市西鄉塘區石埠街道老口村那告坡等231個傳統村落列入第三批廣西傳統村落名錄,現將名單予以公布(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各地要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建村〔2014〕61號)、《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印發〈中國傳統村落警示和退出暫行規定(試行)〉的通知》(建辦村〔2016〕55號)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廳、財政廳關于印發加強廣西傳統村落保護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桂建村鎮〔2015〕23號)要求,切實加強對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的指導,盡快建立完善傳統村落檔案,認真抓好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制定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實施計劃;繼續挖掘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和民族特色的傳統村落,并及時上報;加強對廣西傳統村落的宣傳,提高群眾對傳統文化資源的認知和了解,增強群眾保護傳統村落的自覺性。對已列入名錄的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自治區六部門將通過多種形式予以監督指導。
附件:第三批列入廣西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名單(共231個)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文 化 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財 政 廳 國 土 資 源 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農 業 廳 旅游發展委員會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