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1〕11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1年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1年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要點
一、突出抓好建筑節能,繼續推進綠色建筑示范工作
(一)出臺《廣西“十二五”建筑節能規劃》。全面總結“十一五”我區建筑節能工作的主要經驗,結合《關于加快推進我區城鎮化跨越發展的決定》,科學分析我區建筑節能工作面臨的新機遇和新挑戰,繼續深入貫徹《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編制完成“十二五”建筑節能規劃。完成2011年建筑節能指標42萬噸標準煤的目標任務。
(二)繼續抓好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加強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的監管。2011年,新建建筑在設計階段強制性標準的執行率為100%,施工階段強制性標準的執行率為96%。加強建筑節能產品和技術市場監督管理機制建設工作,督促各市建立建筑節能產品備案制度。
(三)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財建〔2011〕61號)要求,提出集中連片推廣方案,編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十二五”規劃。組織申報2011年國家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和示范縣,爭取國家財政資金支持。進一步抓好南寧市、柳州市、欽州市、岑溪市、恭城縣、靈川縣等6個已列入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建設的實施管理工作,加強省級配套能力建設工作,確保實現預期節能環保效益。
(四)加強綠色建筑推廣力度。編制出臺相關標準與政策措施。出臺《廣西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組織編制《廣西綠色建筑施工標準》、《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廣西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廣西綠色建筑技術指南》。繼續開展廣西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評價工作,引導扶持地方綠色建筑項目向三星級標準的方向努力。引導獲得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和農村地區縣級示范的市縣,積極開展綠色建筑示范工作。積極推動我區保障性安居工程應用綠色建筑節能技術建設保障性住房,充分發揮綠色建筑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的示范帶動效應。
(五)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開展全區既有建筑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調查,研究全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意見及標準。總結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經驗,在縣級城市開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試點。
(六)推進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建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繼續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對我區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實施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耗分項計量、能耗監測平臺建設工作。將縣(市)納入全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工作范疇,范圍覆蓋全區14個設區城市,重點開展以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為主、能源審計為改造依據、分項計量為主要評價手段的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工作,形成能源審計、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分項計量及能效測評相結合的工作推廣模式。繼續推進節約型校園建設工作。
(七)加強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工作。編制全區建筑節能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組織開展全區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加強自治區、市、縣三級建筑節能管理機制建設。各市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建筑節能工作的檢查。認真做好全國建設領域節能減排檢查迎檢工作。
(八)加強各類建筑節能試點示范項目管理。完善相關政策、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試點項目的申報、審批、監督檢查和驗收程序。建立自治區、市(縣)、項目三級監管體系,確保項目質量。
二、強化科技支撐作用
(一)加強科技項目及成果的管理、推廣工作。積極組織申報科技開發項目和建設科技示范項目,圍繞“廣西發展綠色建筑關鍵技術研究”、“廣西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等重大(重點)項目,以廣西建設科技示范項目為載體,加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二)加強建筑節能新技術的研究。重點是新型墻體材料、可再生能源利用、節能型門窗等方面的研究,使建筑節能在材料和工藝上有新的突破,滿足我區推廣應用建筑節能技術的需要。
(三)加強建筑節能技術示范基地建設。重點是依托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撐項目——“夏熱冬暖地區新型節能建材研發與公共建筑被動式節能技術研究及示范”課題的實施,以建科院及建科院科研實驗樓為載體,打造我區首個節能綜合示范基地。2011年重點做好項目的啟動與前期實施工作。
三、做好各項綜合性保障工作
(一)推進《廣西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立法工作。
(二)加大對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措施的宣傳力度;加強建筑節能知識培訓,包括法律法規、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建筑節能施工知識和驗收規范等。
(三)繼續做好住房城鄉建設部部署的民用建筑能耗和節能信息統計數據報送工作、全區建筑節能統計工作。